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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12-06 11:14     (点击: )

聚焦中心任务 忠诚履行职责

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8121日)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以来,黑龙江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2011年7月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思路,向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七年来,学校纪委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中心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经过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坚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协助党委全面开展学校管党治党工作,坚决纠正政治立场不坚定、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等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督促学校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忠诚履行纪委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坚持通过监察处长列席校长办公会议等形式,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开展重点监督。积极与财务、审计等业务部门协同配合,对学校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对涉及人、财、物等重点领域行权履职情况的程序性监督。积极指导并依靠各级党组织开展广泛的日常监督。不断改进监督方式,进一步强化了主责业务部门的自我监督意识,改变了过去纪委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状况,着力推行对监督者的再监督,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效果。坚持开展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逐年细化考评体系,针对教学单位、非教学单位特点分类制定考核指标。学校领导亲自带队,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及部分二级党组织书记全程参与督查考核。有效增强了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管党治党合力, 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通过严密的监督检查促使全体党员干部真正把“四个意识”落实到听党指挥,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完成工作任务的实际中。

(二)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办违纪问题

学校纪委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强力正风反腐。将受理信访举报、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严惩腐败,充分发挥执纪问责工作在维护校园稳定中的作用。从畅通举报渠道入手,建立“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平台,积极扩大信访举报渠道。规范处置问题线索,严格纪律审查程序,按照“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要求,旗帜鲜明惩治腐败、纠正不正之风。七年来,学校纪委共接待各类来信来访272件次,非纪委受理范围来访及重复访累计77件。处置问题线索195件,其中初步核实156件,谈话函询15件,予以了结16件,暂存待查8件。立案21件,处分27人。经过驰而不息地严厉惩处,特别是经过2015年省委巡视,学校纪委集中查办处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后,学校信访举报线索和违纪问题数量逐年减少,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学校政治生态持续好转。注重发挥执纪惩处的震慑作用和案件剖析的治本功能,形成了“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建议”的工作模式。即坚持处理一起,通报一起,调查一件,剖析一件。利用校园网及时通报违纪处理结果,实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效果。通过纪律审查,深入分析违纪问题成因,向相关单位提出问题整改建议,及时修补管理漏洞,有效提升管理水平。实现了警示震慑和思想引导同步作用,违纪处理和问题整改同步实施,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行权履职行为有制度、有规范、有制约。

(三)加大作风建设力度,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学校纪委按照上级要求,以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要求为着力点,狠抓作风建设。从清理报告会员卡、严禁公款购买中秋节礼、新年贺卡开始,紧盯新年、端午、中秋、春节等关键节点,充分利用短信、微信等通讯手段常提醒、早警示。盯紧“四风”新表现,持续开展作风整顿监督工作,重点对师德师风、工作作风等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做到勤监督、早发现、齐治理,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中,纪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牵头成立了实践活动督导组、学习教育监督组等,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参与学习、完成任务要求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学习有效果、活动有成效,达到改进作风、提高党性修养、激发干事热情的要求,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力度,强化抓早抓小和柔性化处置

学校纪委按照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围绕党的六大纪律约束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实现了工作目标从“盯违法违纪”向“盯违规违纪”转变,工作手段从注重“查办案件”向“抓早抓小”转变,工作重点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正确理解柔性化处置的丰富内涵,科学践行“四种形态”,有效运用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手段,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充分体现党组织的信任与监督,严管和厚爱。对确有违纪问题的,在查清违纪事实基础上,综合考虑违纪性质、认错悔过态度,依规依纪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依不同“病情”对症下药,小病关注,大病早治,既体现了管党治党的严要求,又体现了对党的事业的负责,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近年来,学校纪委将“挺纪在前”贯彻监督执纪始终,学校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通报批评9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56 人,诫勉谈话21人,函询15件;运用第二种形态做出违纪轻处分22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做出违纪重处分5人。通过层层设防,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把严管和厚爱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成为净化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

(五)加大制度机制建设力度,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效果

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扎紧制度的笼子”,“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的要求,遵循我们党新制定修改的党内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出台了《黑龙江大学党政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度》《中共黑龙江大学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试行)》《黑龙江大学廉政谈话制度》《黑龙江大学纪委全委会议议事规则》等9个党风廉政建设类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扩充了适应学校发展的有效做法和实招。在全省率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构建了风险防控管理基本框架,探索建立了以分级管理、分级教育为核心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在防控机制运行中,紧盯权力运行的关键,强化党务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我校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经验得到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认可并在全省高校进行推广。

(六)加强巡视和纪律审查的紧密衔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纪委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对我校开展巡视工作。巡视组在我校开展两轮巡视期间,学校纪委共收到巡视组移交各类问题线索44个,其中2015年移交41件,2017年移交3件。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学校纪委本着快查快办,及时办结的原则,按要求处理并上报结果。在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中,既紧盯违规违纪问题,又查找管理漏洞。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等形式,明确各有关单位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等内容,从规范管理、消除隐患入手,强化整改效果。对学校整体巡视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提醒学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协助党委全面开展巡视整改工作,顺利完成巡视整改任务。抓住巡视和巡视整改契机,提高了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规范行权履职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自觉。

(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强化宣传教育在抵御思想道德风险中的积极作用,坚持每年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以学习党章、党内政策法规为基础,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开展由学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主讲的廉政大讲堂、省纪委专家廉政专题讲座、集体参观学习等专项廉政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时代意义的深刻理解,解决个别党员干部对从严治党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适应、行动不自觉等问题,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向“不想腐”转变。利用《廉政宣传教育手册》、校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廉洁教育宣传覆盖面和受众群体,提升教育效果。坚持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联合学校党委宣传部、校团委、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等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全国和省内组织的廉政作品大赛,培养广大师生廉洁意识,营造了崇廉尚廉的校园氛围。

(八)加大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力度,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自律。学校纪委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把握学校统一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坚定纪检监察干部忠诚意识,强化担当尽责使命,切实提高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纪委书记坚持为党员讲党课,纪委委员坚持开展专题学习,纪检干部坚持轮流学习培训,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加强二级单位纪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明确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职责定位,推动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向基层延伸,努力提升监督合力。我校纪检监察工作得到省委、省纪委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高度认可。2011年学校纪委被省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2016年学校纪委被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评为“纪检监察先进集体”,2017年我校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全省教育系统的唯一代表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九)发挥学校综合优势,努力提高廉政研究中心影响力

学校纪委下设的黑龙江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是省纪委在全省高校设立的唯一一家反腐倡廉建设研究基地。学校纪委依托廉政研究中心,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优势,坚持开展廉政理论与反腐败热点问题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2016年,廉政研究中心成功举办了教育部直属高校纪委、省部共建高校纪委第四片组研讨会,进一步拓展了工作思路,为今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2017年我校获准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廉政建设分会会员单位,积极参加学会的学习研讨活动,有力开阔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视野。注重加强和国内其他高校的学习和交流,近年来,先后接待了贵州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考察组、海南省纪委、北京高校考察组以及国内部分高校等几十家单位来我校进行纪检监察工作交流。积极发挥廉政研究中心社会服务职能,从2013年起,及时追踪反腐倡廉最新信息与动态,定期编制《廉政视角》学习内刊,为学校及省教育厅机关中层干部提供学习资料与信息。2017年起,廉政研究中心联合政府管理学院承接了省纪委对全省十三个地市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第三方社会评估任务,完成社会各界民众社会调查问卷2万多份,形成调查分析报告97份,得到省纪委的高度评价,为我省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贡献了黑龙江大学的智慧和力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社会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对学校的影响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仍然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情况和问题。个别领导干部对从严治党的认识还不到位,对上级的部署和学校的要求还存在落实不靠,执行不力的问题;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对职权事项的规范化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践行“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的格局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主要工作体会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肩负的历史使命出发,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卓著成效。黑龙江大学纪委按照上级纪委要求,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的科学判断,以一刻不松、半步不退的恒心和韧劲,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明显的新效果。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必须坚持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样离不开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学校纪委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从讲政治高度,积极主动,顺势而为,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律审查工作坚持以上级纪委为主,按照 “一为主两报告”的要求,严明各项纪律,发挥纪律惩处的威慑力,做到查办一人,总结一类,震慑一片,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学校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坚持以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目标,以鲜明的政治立场,坚决惩治腐败的态度,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全力支持学校纪委履行职责。学校纪委在党委领导下,坚持思想引领和制度规范相结合,惩处和教育相结合,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结合,不断提高学校正风反腐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第二,必须推进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严格执纪监督。纪委是开展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是我们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师生的热切期望。学校纪委以回应广大师生群众期望,营造学校良好政治生态为目标,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以规范工作程序为手段,以提高执纪效果为核心,以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源头防腐,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开创了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第三,必须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共担的政治之责。学校各级党组织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意识和能力,全体党员不断树立在党忧党、在党爱党的意识和责任。学校各基层党组织积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应有的政治担当发挥政治保障作用,用铁的纪律、严的制度推动全体党员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保证团结统一、步调一致。学校各级党组织用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经常性的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和底线思维,提升道德标准和法纪意识,使崇德向善与遵规守纪相辅而行,不断增强党的先进性。

第四,必须依靠全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的大力支持。全面从严治党有力,政治生态就会风清气正,人心顺、正气足。我们党既有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优良作风,也有解决自身问题的决心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党内的自我净化,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广泛监督。在工作中,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既是我们工作的动力,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助力,以师生员工反映、关切的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可以帮助我们迅速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大大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五,必须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热情与责任担当。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承担重要职责。中央纪委多次要求,纪委要摸清本地区本单位的“树木”和“森林”状况,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守护整片森林安全的护林员,维护的是整个生态的良性发展,担负的任务艰巨,需要站位更高、要求更严。要有干劲,更要有责任与担当。学校纪委委员认真履职,尽心尽责。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通过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准确找出“歪树”、“病树”,摸清底数,科学践行“四种形态”,做好分类处置,该提醒的提醒,该处分的处分。注重把执纪审查工作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大局结合起来,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依据调查情况,综合分析判断,从个别中发现一般,从一般中找出重点,对有些单位或部门存在的管理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净化学校政治生态。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党的十九大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未来五年是我省全面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我校砥砺奋进,谋求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我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重要阶段。今后五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依据学校综合发展目标和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惩违规违纪问题,科学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明的党纪党规,严肃的党内生活,严密的党内监督,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着力形成不敢腐的震慑、不能腐的笼子、不想腐的自觉,更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首要政治任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四个意识”,尤其是看齐意识,培养广大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切实增强维护核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对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在监督、执纪工作中注重发现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紧盯意识形态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协助学校党委深入推进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能。

(二)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整顿

十八届党中央从八项规定开始,管住了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我们要继续抓住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放松,管住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关键时间节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作风引领和示范效应。以全省开展的作风整顿工作为契机,严厉整治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的“四风问题”,找准抓手,让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无处藏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强化师德师风、工作作风工作,针对违规违纪易发问题和高发领域及时开展教育提醒。压实作风建设领导责任,加大对违纪问题的处理,强化对领导干部的问责,既严厉查处违反规定的典型作风类问题,又不放过不干事、不担事,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内涵,推动作风建设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努力形成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

(三)坚持抓早抓小,持续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落实

深刻理解“四种形态”的内涵实质,明确践行“四种形态”绝不是从轻处理或者只能做轻处理,而是要抓早抓小,从工作方法上体现积极稳妥,有理有利有节。学校纪委要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其作为净化学校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不断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的质量。督促学校党委和各二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第一种形态”,形成共防共治,层层设防,协调统一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全面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充分运用第一种、第二种形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让提醒和警示更及时,管理和约束更严格,实现严管厚爱。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

(四)持之以恒正风反腐,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坚持正风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目标,发挥执纪审查、纪律惩处的震慑作用。在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的同时,通过专项监督检查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形成“积极受理线索+主动发现线索”的工作模式,扩大监督执纪覆盖面。坚持有线索、有证据,一查到底。努力提升执纪能力,不断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质量,让违规问题暴露在阳光下,惩前毖后、警戒他人。让广大党员干部敬畏法纪、坚守底线。健全案件剖析制度,对于违纪违法案件要开展深挖深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引为镜鉴。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追责,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学校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五)深化机制和制度创新,持续加大监督力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探索自我监督的全面实践,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和举措更加科学有效。我们要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积极实践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举措,在不断健全学校内部治理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强化党内监督,深化“两个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意识,构建包含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在内的全方位、多角度党内监督体系。重点加强对单位“一把手”等关键重要岗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以及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建立由纪检、组织、教师工作部、财务、审计、教务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动监督机制,实行监督信息互通、监督工作联动,全面推进重点领域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防止利益冲突。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制度,充分结合作风建设、民主评议等工作,及时公开制度落实情况、行权履职情况,积极支持群众开展民主监督。

(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清除思想腐败和其他错误思想,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形成不想腐的自觉之关键。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有利于帮助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线。坚持廉政教育,树立敬畏法纪的意识。要以现实中特别是身边的腐败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增强纪律教育针对性,做到警钟常鸣;以党纪国法作为正面教材,让广大党员干部敬畏法纪,明确底线,提升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持党章教育,树立党员意识。要求党员时时不忘自己的党员身份,处处以党章要求规范自己,慎独慎微,谨慎言行,严格自律。坚持先进性教育,树立标杆意识。通过深入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党员的先进性意识,见贤思齐,做合格党员、做优秀党员、做群众标杆。在坚持原有宣传教育有效方式的基础上,筹建我校廉政警示教育中心,针对高校领域内违规违纪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展,为我校乃至其他高校广大师生提供专门性的廉洁教育平台。

(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忠诚干净担当素质和监督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参与者和践行者,更是组织者、推动者和监督者。对标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查找差距,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新一届纪委,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投身于实际工作中,纪委委员要结合自身分工,实质性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积极拓宽专职纪检干部选培渠道,加大与地方纪委的学习交流,加强纪检监察和法学理论研究,持续提高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强化纪检干部自我约束,不断加强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用铁的纪律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切实担当起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建设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值得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行百里者半九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校上下必须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让我们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诚履行职责,以铁的纪律、严的制度,稳扎稳打,不断取得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学校的全面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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